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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尹商阳与陈弃疾追吴师,及之。陈弃疾谓工尹商阳曰:“王事也,子手弓而可。”手弓。“子射诸。”射之,毙一人,韔弓。又及,谓之,又毙二人。每毙一人,掩其目。止其御曰:“朝不坐,燕不与,杀三人,亦足以反命矣。”孔子曰:“杀人之中,又有礼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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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大將軍於眾坐中曰:“諸周由來未有作三公者。”有人答曰:“唯周侯邑五馬領頭而不克。”大將軍曰:“我與周,洛下相遇,壹面頓盡。值世紛紜,遂至於此!”因為流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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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仲堪雲:“三日不讀道德經,便覺舌本閑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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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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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人有朝祥而莫歌者,子路笑之。夫子曰:“由,尔责于人,终无已夫?三年之丧,亦已久矣夫。”子路出,夫子曰:“又多乎哉!逾月则其善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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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大司馬乘雪欲獵,先過王、劉諸人許。真長見其裝束單急,問:“老賊欲持此何作?”桓曰:“我若不為此,卿輩亦那得坐談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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